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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2年接受政府稽(查)核事項

為辦理本校113年內部稽核作業,請各單位協助盤點112年度接受政府稽(查)核事項,以及所負責之稽(查)核業務工作報告檔案及查核結果報告等資料

例如接受教育部採購稽或事務檢核、教育部補助計畫經費查核、科技部補助計畫實地查核、審計部抽查、各機關前來訪視...等,並請於113年4月12日(星期五)下班前填報完成

如每固定兩年或三年...等接受、進行一次之稽(查)核亦可一併填報。

經填報之項目依政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要點之規定,得不重複納入112年內部稽核,惟重大風險事項仍不排除立案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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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印出此表單經單位主管簽核後擲回秘書室詹孟儒(分機1004)

 

單位主管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