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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2年校內稽(查)核事項

為辦理本校113年內部稽核作業,請各單位協助盤點112年度自行辦理之校內稽(查)核事項及所負責之稽(查)核業務工作報告檔案或查核結果。

例如:TTQS評核、ISO認證、空氣品質檢測、財產盤點、出納事務查核、實驗室查核...等,並請於113年4月12日前填報完成

如每固定兩年或三年...等接受、進行一次之稽(查)核亦可一併填報。

(各單位曾於112年接受秘書室內部稽核或校務基金稽核之查核項目及結果均無須填報)

經填報之項目依政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要點之規定得不重複納入113年內部稽核,至於重大風險事項仍不排除立案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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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印出此表單經單位主管簽核後擲回秘書室詹孟儒(分機1004)

 

單位主管簽核: